第二十六类主要包括缝纫用品,用于佩戴的天然或人造毛发,头发装饰品,以及用于装饰其他物品的、不属别类的小件物品。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假发套,遮秃假发,假胡须; ——发夹和发带; ——发网; ——扣子和拉链; ——非用于首饰、钥匙圈和钥匙链的小饰物。 本类尤其不包括: ——某些特种小钩(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); ——某些特种针(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); ——假睫毛(第三类); ——植发用毛发(第十类); ——用于钥匙圈或钥匙链的小饰物(第十四类); ——首饰用小饰物(第十四类);
Copyright © 2024 东莞鑫华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
友情链接: 商标注册